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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连成等人聚众斗殴案评析 10月28日

【摘要】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侵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在犯罪的构成要件上,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本罪是行为犯,客观方面只要求具备一定的危害行为,对于危害结果、犯罪时间、地点等要素并不作要求。本罪在主观方面应表现为直接故意,只需行为人一方主观上具有故意即可,对他方的罪过不做要求,而且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因素都不会影响到本罪的认定。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娱乐场所中鱼龙混杂的人们很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