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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附随义务理论在我国司法中的适用 03月02日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自身权益保护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为满足当事人的此类需求,进而解决契约①履行方面所产生的问题,避免当事人的人身受到侵害、财产遭受减损,德国学者认为除却固有的给付义务以外,契约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附随义务用以保护相对人的固有利益。所谓附随义务并非德国传统民法中债法所固有义务关系群中的义务,更未被侵权法加以规范,如何在立法设计上对其予以正确规划是德国附随义务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