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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与社会效果 06月30日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司法裁判必须考量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成为当前我国的一项司法政策,其适用范围从特殊民商事案件扩展到各项审判领域。考察最高法院的相关文件可以发现,官方所追求的社会效果主要包含“服务大局”、“教育群众”、“案结事了,服判息讼”及“社会接受程度”等内容。理想状态下的社会效果既是司法追求的目标,又可内化为裁判的理由。对于此项司法政策的论证主要有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