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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电子数据的证据交换制度研究 12月25日

【摘要】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电子商务等信息交流手段已经势不可挡地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一种类型被写入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中,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一大进步,为我们将来解决信息化程度不断升级的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但是我国相关立法中关于电子数据的配套规定却寥寥无几,对于其适用规则、技术方面的规定还远远达不到英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