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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问题研究 02月17日

【摘要】自从2011年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在一定意义上解决了处理相关危险驾驶案件适用法律过重的尴尬,同时也行之有效的弥补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之间连接的空缺,进而构建了以危险驾驶罪为连接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三罪之间的刑罚阶梯,使刑法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更加的立体、全面,刑法体系更加完整,达到了定罪量刑的平衡。但与此同时,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也出现了一些具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