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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县人大监督检查问题与对策研究 02月20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6年8月27日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并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至此由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的监督权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县级政府、检察院和法院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对其活动和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