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 12月10日
【摘要】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对公司权益保护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平衡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有着独特魅力,但是也应看到它是在公司处于异态下赋予公司股东的一种外在司法救济权,它突破了公司法中的正当原告规则和资本多数决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司的自主经营,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对该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对其进行慎重的设计,而设计的关键就是在结合自己国情的基础上,如何在鼓励诉 […]
论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04月07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深入发展,尤其是依法治国进程的逐步展开,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人们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和活动也更加关注,因此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里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迫切需要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立法以解决公共利益的保护问题。在欧美等西方国家,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而在我国,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 […]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完善 11月12日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的新起点。环境公益诉讼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环境公共利益就是环境法上的社会公共利益,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一个开放性的概念,如果不从法律上加以界定,则容易导致社会公共利益的滥用。通过分析古今中外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研究认识,从受益主体、评判主体、利益内容等不同方面,为从法律上界定社会公共利益的内涵提供判断原则。作为环境法上的社会公共利 […]
环境社会公共利益诉讼中的“组织”原告研究 10月24日
【摘要】《民事诉讼法(2012)》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然而该条法律所规定的“污染环境”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并不等同于真正的环境公益,同时通过诉讼救济的对象同环境公益诉讼所救济的对象也不一致。第五十五条实质上是放宽了原告的资格,在传统的民事诉讼原告之外新设原告,允许“非直接利益关系人”提起诉讼,因此,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是一种同环境公益诉讼非常类似的环境社会公共利益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