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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立宪主义论 07月13日

【摘要】二战之后,世界各国立宪主义发展呈现出了截然不同于传统宪政实践的特性。当代宪政实践内在的重塑了人类自我统治规范性实现的整体图景:宪法基本权利与人权保护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依托于宪法审查制度,一种平衡性宪法裁判成为宪政实践的核心与运行的枢纽;宪法性法律开始重塑社会整体性规范体系,宪政运行体制也随之规范化、实践化与裁判化了。可以说,二战之后的新宪政实践潮流典型的体现了司法权或类司法权力对人类 […]